(記者 閻建軍 秦昕)3月21日,記者從太原市醫療保障局獲悉,為切實減輕太原市企業負擔,從2020年2月起,在確保太原市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對企業等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征收,減征期限為3個月。
太原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范利介紹,經測算,按照上述擬實行的減征政策,太原市職工醫保征繳費每月減征企業基本醫療保險費1.8125億元,減征期限為3個月,共計減征5.4375億元。2019年底,太原市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余為22.6357億元,減征費占職工醫保累計結余的24%,減征費用基本在職工醫保基金可以承受范圍之內。到3月底期滿后,太原市醫保經辦機構可根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對仍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可再次進行緩繳,累計緩繳期限不超過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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