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活動廣告發布行為,促進直播營銷新業態健康發展,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網絡直播行業自律良好風尚,廣告監管處起草了《網絡直播活動廣告發布合規指引》(以下簡稱“合規指引”),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合規指引”出臺的意義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直播行業迅猛崛起,成為互聯網產業的重要一環,網絡直播廣告作為其主要表現形式,逐漸暴露出一些亂象和風險。市場監管總局孟揚副局長在今年4月召開的全國廣告監管工作座談會上指出:要嚴格規范直播營銷、短視頻中的廣告活動,細化完善相關規則和標準,從嚴查處變相發布廣告行為。此次廣告監管處牽頭起草“合規指引”,是發揮職能作用主動作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的體現,對促進我省數字廣告業有序發展有積極意義。同時,通過出臺“合規指引”,為基層市場監管部門把握監管思路,做好執法工作提供了明確思路。
(二)“合規指引”起草的過程
廣告監管處對我省三家互聯網廣告規上企業進行了調研,聽取企業意見,同時借鑒上海、浙江、廣東、北京等互聯網廣告發達地區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經驗,形成了《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網絡直播廣告發布合規指引(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同時向省局反壟斷局提交公平競爭審查申請,未收到修改意見。
二、主要內容
合規指引主要內容包括適用范圍、主體義務、合規標準和負面清單四項內容,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加強網絡營銷直播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并結合調研情況和先進省份相關經驗梳理提出。
三、創新點說明
目前大多數網絡直播廣告發布企業對合規的界限并不完全了解,大部分其他省份市場監管部門也仍未出臺有專門針對網絡直播帶貨廣告企業提出的指導措施。“合規指引”中對合規標準、負面清單等方面內容是廣大互聯網廣告企業急盼的政策指導。
原文鏈接:https://amr.hainan.gov.cn/jdhy/zxjd/202411/t20241127_3775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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